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公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18]333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18]3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28.3104公顷(其中耕地17.8517公顷)、未利用地2.87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港头镇东光村旱地6.2327公顷、林地0.7012公顷、其他农用地2.1959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