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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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皖政办2018]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7日安徽省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信用安徽建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规范涉企信息的归集与应用,强化政府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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