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古民居村落保护与利斥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
| |
摘 要: |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建立古民居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一是防止单纯保护和过度开发的两种倾向。实践证明:对古民居单纯就保护而保护,村民和地方政府组织由于长期得不到实际利益,最终将难以起到保护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过度的开发和商业化包装也会破坏古民居的综合价值.这种破坏性开发也会最终影响古民居的商业利用价值。这两种倾向我们都必须预防。只有走以保护促利用、以利用养保护、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才能取得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
关 键 词: | 保护与利用 古民居 文化旅游业 发展生态 村落 良性循环机制 过度开发 社会经济效益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