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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法官制度
引用本文:周道鸾,王泽农,赵震江,谷春德.美国的法官制度[J].法学杂志,1989(4).
作者姓名:周道鸾  王泽农  赵震江  谷春德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美国没有独立的法官立法,散见于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之中,其出发点,是为了保证法官的独立性。一、法官资格美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的任职资格,但实际掌握上是有的。由于美国法院体系包括联邦法院和州法院,而两种法院体系法官产生的程序不同,因而任职资格也不尽相同。原则上讲,担任联邦法院的法官必须是美国公民;在美国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得J.D.学位(在美国,任何大学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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