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敦公约将促进中国的航空器融资租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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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Ludwig Weber,孙凯文,雷傲,富毓.开普敦公约将促进中国的航空器融资租赁(三)[J].中国律师,2016(4):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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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Ludwig Weber 孙凯文 雷傲 富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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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麦吉尔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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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接上期)七、指定的接入点另一个涉及《公约》的公共性中公开透明特点的是为利益登记指定接入点。这些接入点应依据《议定书》的第19条和《公约》的第18条第5款指定。在实践中,他们往往已经存在在国家利益登记系统中。因此,在作为国内登记指定的接入点后,如果它满足《公约》的要求,也同时可以接受登记并发送资料到国际登记处。到目前为止,只有8个《公约》的缔约国设置了此类机构,并已递交了指定接入点的声明。分别是: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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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议定书》 融资租赁 注销登记 国家利益 登记系统 性中 阿尔 租赁人 民用航空局 公司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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