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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析
引用本文:施皓.合同诈骗罪之“非法占有目的”析[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12):110-113.
作者姓名:施皓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摘    要:基本案情] (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系某公安局民警,因赌博欠下大量债务。为偿还欠债,王某某找到徐某(无业人员)借钱,徐某提出必须提供物品作抵押才能借钱。于是在2007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在徐某的陪同下,来到XX婚庆礼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婚庆公司),王某某独自进入婚庆公司,以每日210元的价格租赁奇瑞牌轿车一辆,租期10日。协议签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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