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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摘 要: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
股东表决权
审判实践
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
法院审理
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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