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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见习期混淆试用期
摘 要:
小保: 去年我大学毕业,被一企业聘为文员。企业与我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没有和我约定试用期,给我规定了一年的见习期。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最长可规定六个月的试用期。七个月后,我要求转正提薪,可公司说我的见习期没满没转正,不能开正常工资,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关 键 词:
试用期
见习期
《劳动合同法》
大学毕业
企业
公司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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