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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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军辉.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J].现代领导,2008(7):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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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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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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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今年“效能建设年”活动中,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着力促使各职能部门工作提速、效率提高、效能提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该办法适用于区管委会所属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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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省惠州市 行政问责制 大亚湾 行政机关 效能建设 部门工作 投资发展 派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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