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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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伯中.弘扬“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J].公安研究,2013(11):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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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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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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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枫桥经验”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好经验,是事关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经验。弘扬“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要努力让人民至上、敬畏民意成为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职业信仰、价值追求和思维方式,从信仰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公安工作体制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工作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打造警务共同体,从社会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寻求新的动力机制,从动力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做到执法为民,既保安全又保人权,从法律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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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群众工作 枫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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