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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教学法在警察教育培训中的应用
引用本文:何国强,;马婷婷,;梁灿鋆.“法律诊所”教学法在警察教育培训中的应用[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96-99.
作者姓名:何国强  ;马婷婷  ;梁灿鋆
作者单位:[1]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广东广州510232; [2]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广东广州510050
基金项目:广东警官学院2011学年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0470000011)
摘    要:"法律诊所"教学法所秉承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在面向实战、注重技能培养上与警察培训是相通的,其通过"中国化"、"公安化"、"培训教育化"处理,可在警察教育培训中推广应用,进而形成新的警察教育培训模式,即"警务诊所教学法"。通过公安教育体制的改革、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教育理念的转变,可以分阶段推进该教学法的实施。

关 键 词:警察教育培训  “法律诊所”教学法  “警务诊所”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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