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临时工该不该被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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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学明,董延东.3名临时工该不该被清退[J].中国公务员,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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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学明 董延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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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简介]杨某等3人,分别为山东省寿光市3处乡镇文化站的临时工。1998年12月,3名临时工所在的乡镇根据有关文件将他们作清退处理。3人对清退决定不服,遂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提出申诉。杨某等3人诉称:他们已在乡镇文化站工作多年,1998年6月,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多个业务部门联合发的“农转非”文件中,有“农转非”后继续在基层文化站工作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1995年曾有1次转农民合同制工人机会,因有关部门工作疏漏,使他们错过了机会。为此3人提出,不仅不应该被清退,还应该给予落实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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