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浅议我国的“公诉转自诉”制度
引用本文:
刘长虹.浅议我国的“公诉转自诉”制度[J].法制与经济,2009(7).
作者姓名:
刘长虹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
1996年我国修改了刑事诉讼法,在我国首次规定了公诉转自诉制度。创设这套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安、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制约。但是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该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并未发挥应有的效用,亟待改进。
关 键 词:
公诉转自诉
举证难
起诉标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