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恢复广东省佛岡等29个县市設立昌江等3个县和撤銷定昌等6个县的决定
摘    要:1、恢复佛岡县。以合并于从化县的原佛岡县行政区域为佛岡县的行政区域。2、恢复定安县。以合并于定昌县的原定安县行政区域为定安县的行政区域。3、恢复屯昌县。以合并于定昌县的原屯昌县行政区域为屯昌县的行政区域。4、撤銷定昌县。5、恢复临高县。以合并于澄迈县的原临高县行政区域为临高县的行政区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