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权-行政复议的立法精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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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湘益.维护民权-行政复议的立法精髓[J].行政论坛,2000(1):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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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湘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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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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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明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等国家权力都属于人民,人 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原始渊源。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其首要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何最大范围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减少他们解决行政争议的成本,方便、快捷、民主地推进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取决于行政复议制度的设计。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称《行政复议法》),在总结过去几十年行政复议实践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理顺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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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立法精髓 民权维护 复议范围 便民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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