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书刊类犯罪的司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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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平凡,沈言.非法经营书刊类犯罪的司法认定[J].人民司法,20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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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平凡 沈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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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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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行为人既贩卖淫秽书刊又非法经营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应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对于非法经营假冒、伪造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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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淫秽出版物 被告人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行为 具体应用 淫秽物品 解释 单位名称 书刊 非法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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