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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经济的基本法表现
引用本文:傅思明.论香港经济的基本法表现[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2).
作者姓名:傅思明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博士生
摘    要:香港从来不是政治实体,它的价值在于经济。当我国政府向全世界郑重宣告于1997年7月1日恢复行使香港主权时,我们也同时申明“九七”之后中国政府有决心也有能力继续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将规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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