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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司法摘要
摘 要:
贵州省毕节地委对综合治理提出四条主要措施为推动和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贵州省毕节地委提出了四条措施: 第一,逐级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经地委决定,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地委分管政法的书记任组长,教育、文化、工青妇、公检法司部门参加,政法委员会是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各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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