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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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义军.坚持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山东审判,2006,2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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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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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丁义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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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我们党在深入总结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提出来的,是高瞻远瞩、顺时应势之举。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对法治建设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与时俱进。就人民法院工作来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充分体现了其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把传统与现实结合起来,把继承与发展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工作发展。一、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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