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缺陷”的立法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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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娟.我国“产品缺陷”的立法反思与重构[J].法制与社会,2014(4):226-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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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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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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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认为我国立法对于"产品缺陷"的界定明显存在不足。在缺陷的判断标准上,应该摒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坚守"不合理危险"标准;在"不合理危险"标准的解释上,不宜借鉴美国立法实践,而应适当借鉴欧盟的做法,从权利与义务的层面,将产品正常使用下消费者安全权的保障作为判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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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缺陷 严格责任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不合理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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