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刑事指导性案例基本上属于一种案例形式的法律解释,“两高”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发布权具有司法解释权的权属。指导性案例是“两高”行使司法解释权的表现形式,不存在形式合法性的问题,但在实质合法性层面,在缺乏必要的监督之下,指导性案例中解释内容的合法性仍值得怀疑。目前,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监督主要体现为“两高”的自我监督,优势与缺陷并存。对刑事指导性案例为何要纳入法律监督、能否纳入人大法律监督以及如何监督等问题仍有待厘清。通过对刑事指导性案例属性的认定、现有立法的解析以及对纳入法律监督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视,刑事指导性案例可以被纳入现行人大法律监督制度中,并以其特有的监督方式和内容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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