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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消费行为可诉性较弱的解决思路
引用本文:叶姗.政府消费行为可诉性较弱的解决思路[J].法律适用,2009(3).
作者姓名:叶姗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编号06SFB1014)的研究成果之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编号20080440243)的资助。
摘    要:财践中,纳税人对政府消费行为尽管多有不满,却甚少寻求司法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政府消费行为的可诉性较弱,是经济法这一现代性部门法存在的可诉性问题。财税是现代国家的命脉,现代国家的政府主要做三件事:收钱、花钱和监管。财税问题日益引起法学研究重视。财税法的调整,直接关涉国家与国民的利益,会影响到各类主体的行为选择。现实中的财税问题纷繁复杂,只有

关 键 词:可诉性  政府消费支出  消费行为  纳税人  好政府  购买性支出  解决思路  诉讼模式  政府采购法  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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