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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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明.隐私权的内容[J].海南人大,2007(11):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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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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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州学刊》2007年第4期撰文认为,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是中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由于环境利益的多主体交叉性,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应该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即包括检察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环保团体和公民个人。虽然中国目前的环保团体数量不多,素质还有待提高,但是应该将它们作为最有潜力的主体来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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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中国 环保 《中州学刊》 政府职能部门 适格主体 环境利益 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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