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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狄高·甘贝特“私人保护企业”论的评介
引用本文:何秉松.对狄高·甘贝特“私人保护企业”论的评介[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6).
作者姓名:何秉松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一、"私人保护企业"(Business of Private Protection)论简介 "私人保护企业"理论是狄高·甘贝特(Diego Gambetta)于1992年末在意大利出版的《西西里黑手党——私人保护企业》一书①中首次提出的.他对意大利黑手党所作的肯定的、积极的评价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对我国台湾和香港的理论有较大的影响.② 什么是甘贝特的"私人保护企业"理论?台湾学者把甘贝特的私人保护理论归纳为以下13个要点:(1)保护组织(犯罪帮派)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一个庞大的私人保护市场的需求;(2)保护企业会很自然的出现在私人保护需求很高的地方,但是很难向外输出;(3)一个保护企业的内部组织是层级节制,职级分明的;(4)保护企业之间是以松散的卡特尔形式联系的;(5)入会仪式的采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其他人盗用保护企业的商标;(6)暴力的使用是为了建立并维持一个保护者有信用的声誉;(7)保护者不是勒索者,他们是可以为其顾客提供真实的保护服务;(8)容易受类似黑手党组织控制的合法企业有以下的市场特徵:产品制造不需要有太精细的分工、较低的进入市场障碍、较低的技术、较少技术的劳工、对产品的需求弹性较低,许多小规模的生产公司及有工会的组织;(9)保护企业倾向于在一小块地盘内向所有经济交易提供保护服务;(10)保护服务的前途愈不稳定,保护服务将愈有可能转变为勒索行为;(11)保护者是专精于向非法市场的经营者提供保护服务,如果他们直接参与非法事业的经营,他们就不是保护者而只是事业主;(12)假使一个保护者投资于非法企业,这纯粹是个人投资,与其犯罪组织无关;(13)一个保护者是可以自由地寻找生意合伙人,以经历非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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