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少年司法面临的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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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一飞,周敬敏.美国少年司法面临的挑战[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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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一飞 周敬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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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政法大学 2.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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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少年法院起源于美国.美国少年法院对案件的处理不具备刑事程序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民事程序,因而,其处理也是非罪化的民事处理措施.但是,近20年来,这一做法被认为有损社会公正和公共秩序,出现了少年法院放弃对部分少年案件管辖的现象.少年司法的民事性质这一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非罪化处理可以通过不起诉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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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司法 民事程序 不起诉 前科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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