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法律问题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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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旭,黄观松.悬赏广告法律问题新探[J].中国律师,2001(2):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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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旭 黄观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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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法律未设明文规定,所以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素有要约说(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的争论。主张单独行为说的学者在指出要约说局限性的基础上,多从保护相对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正义的角度立论。本文认为,我国虽无关于悬赏广告的明文规定,但如有相关的具体规则可资适用的,自应优先考虑适用。单独行为说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法律上尚无关于单独行为的一般规则,依学理解决,难免滋生弊端,国内曾有不同法院对悬赏广告案件作出完全相反判决,即其适例。反之,采要约说,法律上有较为完备的规则为依据,加以正确适用,有利于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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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悬赏广告 契约税 承诺相对人 承诺生效 报酬请求权 双务合同 抗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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