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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逼写欠条构成何罪
引用本文:许丽萍.暴力逼写欠条构成何罪[J].人民检察,2000(12).
作者姓名:许丽萍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主要案情  19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梁某之妻与汤某通奸被梁某当场抓获。梁一怒之下殴打了汤某,并问汤某“公了还是私了?”汤某愿意出5000元私了。梁嫌少,继续殴打汤,直到汤同意出2万元时,梁才停止了殴打。因汤身边无钱,梁某逼汤某写下“10日内还清2万元”的欠条后才让汤某离去。汤某因无力支付该笔巨款,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汤某被打致轻伤。二、分歧意见  对梁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并无异议。但由于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根本区别在于:抢劫罪可以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或者其他让被害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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