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
引用本文:欧阳波.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J].法学,1992(1).
作者姓名:欧阳波
作者单位:福建省惠安县司法局
摘    要:在对未成年犯罪者处罚方面,我国刑法除了确认不适用死刑原则外,对于应否禁止适用无期徒刑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此,有的同志认为不应禁止适用,理由是:(1)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性质和危害极其严重,仅允许对其最高适用有期徒刑,不足以有效地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达到刑罚的目的;(2)我国刑法上还有刑罚执行中的假释和减刑制度。笔者认为,基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及责任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性,在我国,禁止对未成年人犯罪者适用无期徒刑还是必要的。(一)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来看未成年人在犯罪上,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未成年人犯罪者具有受害者和害人者的二重性。(2)未成年人犯罪起因奇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