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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路径
引用本文:童兆洪.司法为民: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路径[J].今日浙江,2006(9):48-49.
作者姓名:童兆洪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司法为民是党的先进性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司法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司法领域党的先进性建设应具体体现在司法理念、司法管理、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方面。因此,从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以及司法体现党的整体意志纬度思考,司法为民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建设基本内涵和时代要求。就人民法院而言,党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依法公正、及时处…

关 键 词:党的先进性  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  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路径  依法治国方略  司法工作  司法管理  绝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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