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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掌握准离与不准离的基本界限?
引用本文:孔见.如何掌握准离与不准离的基本界限?[J].人民司法,1980(3).
作者姓名:孔见
摘    要:熊治川与刘月华闹了十几年离婚纠纷,终于达成协议,调解离婚,使问题得到了完满解决。官了民欢,双方心情舒畅,努力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开始了各自新的生活。这个案例对我们审理离婚案件,颇有教益。它深刻地说明:对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无法恢复和好的婚姻,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无论对解除男女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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