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审前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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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娜.对民事审前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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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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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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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审前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被称为是处理案件的"过滤器"和"减压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然而,反观我国的司法实践,民事审前程序的运行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其应有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亟待修正和完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因为附属于审判程序,因此存在着诸如:法官全程主导,当事人被动接受;诉答制度规定不完备,没有起到固定争点的作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不完善等缺陷。因此,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应该从建立审前法官制度和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完善审前调解程序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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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前程序 诉答制度 证据交换 审前调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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