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之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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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丽萍.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之构建[J].清华法学,2012,6(5):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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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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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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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不仅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必要性.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的设立,不仅涉及现今实然的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轻罪的处分问题,也涉及应然的本应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轻罪的处分问题.为此,应该通过程序设置,把现今在程序之外被违法处分和事实分流的轻罪,也纳入实体性处分制度范畴.侦查阶段实体性处分制度之构建,在内容上应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后果和监督机制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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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阶段 轻罪 实体性处分 刑事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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