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风格特点论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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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振智.法律语言风格特点论析[J].工会论坛,2004,10(5):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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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振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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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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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法律的载体 ,法律语言必须以恰当的语言形式表述法的内容。由其交际领域、交际目的、交际对象所决定 ,由法律本身的强制性、权威性、严肃性所要求 ,法律语言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即准确、庄重、严谨、平实。而这些特点又是在确切与模糊、庄重文雅与平易通俗、繁复周密与简洁明快、规范质朴与艺术审美等对立统一体中辩证体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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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语言 交际领域 法律工作者 |
文章编号: | 1008-6153(2004)05-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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