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案件线索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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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太宗.浅谈案件线索的管理[J].人民检察,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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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太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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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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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报线索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来源,管理好举报线索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取信于民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下面笔者就线索管理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1、统一管理不同于统一受理。统一管理是指人民检察院收到的举报材料一律归口由举报中心管理。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管理举报线索的职能部门,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线索,都应由其管理。统一管理不是统一受理。由于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其他业务部门和检察长也经常收到举报信件和接待举报人员,也要受理举报线索,对这部分举报线索,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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