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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初探
引用本文:蔡虹,冯娟.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初探[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2):37-44.
作者姓名:蔡虹  冯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摘    要: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有制度,用以解决权利被生效裁判所侵害的案外人的权利救济问题。我国关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现行立法存在着结构设置不合理、前置程序不严谨、指引性条款不明确、案外人声明不服的对象不周延等多项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该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我国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进行重构。从宏观上讲,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应当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一章中予以明确规定。从微观上讲,案外人申请再审的诸多具体程序,如适格当事人、再审事由、时间限制、管辖法院、审理程序等都亟需重构。

关 键 词:民事诉讼  再审程序  案外人  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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