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基本法》框架下的“法治人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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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明.德国《基本法》框架下的“法治人性化”[J].团结,2009(2):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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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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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2008级宪法学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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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是欧洲大陆法系的发祥地之一,有着悠久的法治传统。早在德意志帝国时代,其法治建设便蔚然可观。一战期间游学这个警察国家的张君劢悉心研究时局战况,被房东怀疑是特务而告发,来传讯的警察立于屋外守候,这给张君劢留下深刻印象:即使骄横的帝国警察也不是随便可以进屋抓人的。纳粹时期的德国部分因受传统法律实证主义“恶法亦法”的思维影响,抽空了法治的精神内涵,在执法的名义下践踏人权,玷污了法治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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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建设 《基本法》 德国 人性化 德意志帝国 法律实证主义 大陆法系 纳粹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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