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应划清的两条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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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又天,王友祥.处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应划清的两条界线[J].现代法学,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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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又天 王友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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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利用合同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法,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合同是进行经济交往的正常手段,因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往往具有“合法”的外衣掩护,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因而在处理这种犯罪时,应划清两条界线。 (一)划清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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