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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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浅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4):83-8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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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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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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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为当代民法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自十九世纪初叶迄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已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各国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①并由此成为各国和地区法制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调整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尚未达到十分完善的地步.有鉴于此,本文就对该领域中若干问题作一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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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专有所有权 共有所有权 成员权 |
文章编号: | 1008-8628(2007)04-0083-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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