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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大做"与法治进步
引用本文:李小波."小题大做"与法治进步[J].政府法制,2006(9):22-23.
作者姓名:李小波
摘    要:“小题大做”,按词典意指:“比喻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有不值得这样做的意思。”这是对该词作为日常生活用语的解释,但在不同的语境中,“小题大做”有不同的含义。比如在文学领域,以小题目写出具有深意的大文章,是现代写作者喜欢的、提倡的写作方式,如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憾人心腑,在此,“小题大做”是具有褒义的;在科学领域中,除了对宇宙奥秘、人类起源的宏大探索外,随着科学分支的深入,对人自身细胞构成、基因图谱中的一环到一粒微尘的细致研究更为重要,在此,“小题大做”是必须的;那么,在法律领域呢?法律是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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