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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借款”,当还不当还?
引用本文:凌宵,李燕汝.“爱情借款”,当还不当还?[J].民主与法制,2013(16):64-65,32.
作者姓名:凌宵  李燕汝
摘    要:一位男子通过相亲网恋上离异女后,离异女以孩子交学费为由,向男子借款,双方打下借条并约定“如果成为好朋友或夫妻”借条则作废,将爱情成就与否作为借款要不要归还的条件。谁知,借款后双方关系变淡,男方遂提出要求离异女归还借款,离异女却以关系变淡是因为男方交往不力,且她仍愿意继续交往为由,拒绝归还借款。

关 键 词:借款  爱情  双方关系  离异  男子  借条  交往  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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