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起传销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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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上官丕亮.此起传销纠纷案件应如何处理[J].法律适用,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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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上官丕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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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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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住广州的张某系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员。经其诱人的宣传鼓动,远在江西省某县公安局工作的远房亲戚李某按照张某所讲的参加传销的条件,先用3900元从张某手中买下一台广州某传销公司的传销产品健康器,并填写了该传销公司有关参加传销的表格,作为张某的下线传销员加入传销网络。听了张某的宣传,看了传销公司的资料,李某以为只要发展一些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传销员,即可旱涝保收,多发展多得报酬,并将荣升经理、总裁,财源滚滚。但经过20多天的努力,李某一无所获,未发展一个传销员。李某大失所望,故要求退出传销,要退还3900元。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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