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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执行公证若干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肖文.关于强制执行公证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公证,2010(11):43-46.
作者姓名:肖文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摘    要:特定公证书具有司法执行力为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的特点,是拉丁公证制度的传统。《拉丁公证制度的起源及其发展趋势》一文说:“拉丁公证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特殊原则,公证文书具有无可怀疑的执行力。拉丁公证制度规定,对于追索金钱物品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其给付义务并经过一定时限.债权人有权依据公证文书副本径直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须另经法院的审判程序。”

关 键 词:强制执行公证  拉丁公证制度  大陆法系国家  特殊原则  发展趋势  公证文书  申请执行  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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