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个代表”思想与儒家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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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景才,李明
,董蕾
,李克军
,宋家起.论“三个代表”思想与儒家文化[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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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景才 李明 董蕾 李克军 宋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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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 处长,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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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全国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合作基金课题,编号:01DJC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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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概念“正名”《论语-子路篇》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这一“正名”原则至少在指涉纯概念比较时是适用的,因此在深入论述“三个代表”思想与儒家文化关系之前,有必要首先对这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作一明晰的纯逻辑性体认,同时消除一些不必要的偏狭性理解。(一)“三个代表”思想简析“三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谓“先进生产力代表”指党的言行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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