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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证手段解决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权过户问题
引用本文:丁选旺.用公证手段解决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权过户问题[J].中国公证,2006(11):51-52.
作者姓名:丁选旺
作者单位:安徽省池州市公证处
摘    要:案情简介 张某和李某于前年为其9岁的儿子小张在本市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以小张的名字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现小张的父母通过房产中介将该商品房卖给了他人,但房地产交易所(房产登记机关)不给办过理户手续,原因是房产证上是小张的名字,小张尚未成年,签字无效,其他人代签字也不行。房产中介所经办人小高来到我处咨询,说交易所不给办过户,只好为买卖双方拟一个协议,大致意思是,该商品房已卖给购房者,产权归购房者所有,等小张成年后,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为双方设立了违约条款,还提出将该协议进行公证,并咨询可有其它办法能够解决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权变更过户问题。

关 键 词:产权过户  未成年  人名  公证  房地产交易所  房产中介  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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