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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不至德,至道不凝”——儒家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
引用本文:李孺义.“苟不至德,至道不凝”——儒家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J].学习与实践,2007(9):148-154.
作者姓名:李孺义
作者单位: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研究员武汉430019
摘    要:儒家形而上学的精神宇宙,始终是由道德理性的价值之光所烛照的。这一理趣乃集中表现在《中庸》所谓"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的命题中,而作为儒家形而上学之最高理念的"中"或者"中道"的本体论确证,乃是由自我立法的价值主体来完成的。这一基于价值理性的形而上学,显然同以认知理性为基础的形而上学,有着根本的不同。

关 键 词:儒家  道德形而上学  价值主体  自律性体  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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