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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
摘    要:(2007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文化传承需要,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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