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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举者罪之
引用本文:许金芳.滥举者罪之[J].今日浙江,1998(6).
作者姓名:许金芳
摘    要:“滥举者罪之”是清王朝康熙帝时采用的一种制度。康熙皇帝吸取前朝教训,在用人上推行“保举升授”制度,又施以“滥举者罪之”的措施,并实行“保举连坐之法”。意即谁对那些贪渎之徒或宵小者推荐上来,一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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