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析城镇居民对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
引用本文:李,永,胡文娟.浅析城镇居民对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4(4):204-205.
作者姓名:    胡文娟
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法学院2012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 [2]云南大学法学院2012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
摘    要:对于农村宅基地可否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我国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对其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但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依法应属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可对其进行合法继承,由此就引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将主要针对以上问题,就城镇居民能否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享有继承权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条件,以及若可以继承又该以何种方式继承,并对城镇居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 键 词: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  继承  城镇居民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