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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中的定位
引用本文:赵永红.论人身危险性在刑法中的定位[J].法学评论,2002(2).
作者姓名:赵永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摘    要:本文在评议诸说的基础上 ,从“人身危险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观点出发 ,认为人身危险性是影响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地位就如同危害结果 ,是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 ,是量刑时必须加以考虑的重要因素。将人身危险性通过立法方式纳入犯罪构成要件中 ,是保证人身危险性理论不被滥用的法律基础。文章进一步讨论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人身危险犯”及其类型 ,刑罚个别化———人身危险性对刑罚适用的具体影响。

关 键 词:人身危险性  构成要件化  人身危险犯  多次犯  刑罚个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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