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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中文本)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两国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决定缔结本条约,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引渡义务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发现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以便对其进行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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